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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 发表时间:2019-12-25 10;24:00浏览量:3544
12月22日下午,一名旅客在南京火车站过x光安检机安检时,行李中发现疑似子弹的影像。南京铁路公安处泰州站派出所接到报警后,立即对该旅客进行开包检查,发现该旅客双肩包内,确实有疑似子弹共17枚。
民警介绍,该旅客携带的物品的外形特征和重量都与真实的子弹十分相似,所以请该旅客小黄配合检查。
旅客小黄表示,这些“子弹”是空的,是吊坠装饰用的。是他邻居送给他的装饰品。一直都放在包里了,没有其他作用,只是偶尔拿出来玩一下。
民警没收了子弹,并将子弹送到相关鉴定部门,经初步鉴定,确实为子弹,虽然里面没有弹药,是空包弹,但是民警介绍,这也是违反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的,是条例中明令禁止携带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若有妨害公共安全行为,情节严重,触犯刑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所以友情提醒广大乘客,在出行时一定不要携带危险违禁品乘车,不仅给公共场所带来的安全威胁,也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文明出行,安全随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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